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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意外 灶具品質問題還是使用不當?

一位年輕姑娘小陳在家用燃氣灶煮飯時發生意外,全身多處被燒傷。家人覺得賣燃氣灶的商場應該承擔責任,於是向12315投訴,希望能得到賠償。
   
    8月10日,年輕姑娘小陳在家裡煮飯時發生了意外。
   
    小陳的姐夫:菜煮快熟的時候,她去關這個灶的時候火就冒出來了,冒出來的時候他身上都是火,她跑到裡面用水沖。
   
    家人把小陳送去了醫院,醫院診斷結果是臉部和身體40%燒傷,目前還在醫院治療。
   
    出事時小陳使用的燃氣灶是家人在湖裡嘉爾惠商場花48元買的“步步高”牌燃氣灶,當時家人還買了一瓶液化氣和燃氣導管。他們認為商場脫不了干係,就向12315投訴,希望商家賠償醫藥費。
    工商人員來到商場現場調查後發現這裡根本不能賣燃氣灶。
   
    湖裡12315投訴台 白勝:該店經營項目裡面並沒有銷售燃氣灶項目,也沒有銷售電器的項目,屬於超經營範圍。
   
    商場裡還有一台與出事同款的燃氣灶。工商人員檢查發現,產品外包裝標有廠名廠址等相關資訊,但現場沒有找到說明書。
   
    隨後,工商人員又來到小陳家現場查看,結果發現燃氣灶與液化氣瓶間的導管似乎沒有接好,一開液化氣瓶就能聞到了一股濃重的氣味。商家說,燃氣灶並不是他們安裝的,事故應該是使用不當造成的。
   
    工商人員表示,小陳發生意外到底是燃氣灶的問題還是因為使用不當造成的,現在還不好說。他們將再約雙方到12315投訴台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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