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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利用法」火海逃生

所謂「利用法」,即是利用有關物品進行逃生。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1)利用門窗逃生

  在火場受困時,大多數人採用這個辦法。利用門窗逃生的前提條件是火勢不大,還沒有蔓延到整個單元住宅,同時受困者較熟悉燃燒區內的通道情況。具體方法:把被子、毛毯或褥子用水淋濕裹住身體,俯身衝出受困區。或者將繩索一端繫於窗戶橫框(或室內其他固定構件上,無繩索可把床單或窗簾撕成布條代替),另一端繫於小孩或老人的兩腋和腹部,將其沿窗放至地面或下層的窗口,然後破窗入室從通道疏散,其他人可沿繩索滑下。

  (2)利用陽台逃生

  如果火勢較大,無法利用門窗逃生時可利用陽台逃生。高層單元住宅建築從第七層開始每層相鄰單元的陽台相互連通,在此類樓層中受困,可拆破陽台間的分隔物,從陽台進入另一單元,再進入疏散通道逃生。如果樓道走廊已被濃煙充滿無法通過時,可緊閉與陽台相通的門窗,站在陽台上避難。

  (3)利用空間逃生

  在室內空間較大而火災不大時可利用這個方法,其具體做法:(衛生間、廚房都可以,室內有水源最佳)把可燃物清除乾淨,同時清除與此室相連的室內可燃物,消除明火對門窗的威脅,然後緊閉與燃燒區相通的門窗,防止煙和有毒氣體的進入,等待火勢熄滅或消防部門的救援。

  (4)利用時間差逃生

  當火勢封閉了通道時,可利用時間差逃生。由於一般單元式住宅樓為一二級防火建築,耐火極限2~25小時,只要不是建築整體受火勢的威脅,局部火勢一般很難致使住房倒塌。利用時間差逃生的具體方法:人員先疏散到離火勢最遠的房間內,在室內準備被子、毛毯等,將其淋濕,採取利用門窗逃生的方法,逃出起火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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