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無熄火保護產品禁而不止燃氣灶監管缺失

GB16410-2007《家用燃氣灶具》國家標準(下稱新標準)正式實施至今已有一年時間。然而,《電器》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仍有部分廠家並未執行新標準中“所有類型的灶具每一個燃燒器均應設有熄火保護裝置”這一強制性規定。

  熄火保護裝置是當燃氣灶具遇到意外熄火時自動關閉燃氣閥的一種安全保護裝置,早在1996年制定的燃氣灶具國家標準中,就已經要求嵌入式灶具必須安裝熄火保護裝置。新標準中規定所有類型的灶具都應裝有熄火保護裝置,實際上就是將以前標準中沒有提及的臺式灶也涵蓋其中。

  為此,《電器》記者在市場上特別針對臺式灶進行了調查。

  無熄火保護臺式灶依然在售

  在北京市某大型家電連鎖賣場,《電器》記者看到僅有為數不多的廠家還在銷售臺式灶,大多數廠家都表示自己的產品帶有熄火保護裝置,是絕對安全的。但在威寶品牌專櫃,記者發現了幾款不配備熄火保護裝置的臺式灶。促銷人員直言,這幾款產品確實沒有熄火保護裝置,但價格便宜,與同品牌或其他品牌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的臺式灶500元左右的價格相比,這幾款沒有熄火保護的臺式灶僅售二三百元。此後,記者在與其他品牌銷售人員攀談中得知,實際上他們都清楚新標準中對熄火保護裝置的規定。記者又向某品牌銷售人員詢問市場的監管情況,該銷售人員回答:“如果有人來查,他們就把那些不帶熄火保護裝置的臺式灶藏起來,等檢查的人走了,再拿出來繼續賣。”

  “現在沒有熄火保護功能的臺式灶賣得比以前還好!”國內某知名品牌燃氣灶企業北京地區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去年5月1日新標準正式實施,我們現在不在城區只在郊區賣臺式灶,銷量還不錯,因為價格便宜,反而比以前賣得更好。”由此可見,有些企業不是不瞭解新標準的要求,而是“鑽空子”生產和銷售“違規”產品。

  由於安裝熄火保護裝置產品的成本將會提高至少30元,有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潤,並不按照規定安裝熄火保護裝置;同時,消費者對這方面資訊瞭解較少,尤其臺式灶主要銷往郊區和農村等三四級市場,這些地區消費者對品牌不熟悉卻對價格依賴度很大,往往更加趨向於選擇價格便宜的無熄火保護裝置的雜牌臺式灶,因此反而造成了無熄火保護臺式灶銷量較好的現象。

  雜牌產品衝擊正規軍

  “那些不合格的雜牌產品價格那麼便宜,搞得我們這些正規產品都沒辦法賣。”專業生產燃氣灶的萬和集團有限公司銷售部部長徐衛國顯得很無奈。“我們是正規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生產和銷售產品。那些雜牌產品品質差不說,連熄火保護這種最根本的安全裝置都沒有,但因為價格低,買的人就是多。”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不僅萬和一家企業反映類似問題。合肥美菱小家電有限公司董事長朱振軍表示,目前三四級市場上臺式灶的競爭混亂,不合格的產品一味壓低價格,使得企業在臺式灶上的銷售大不如前,不過,由於美菱的產品線較長,現已逐漸放棄了臺式灶的銷售。而帥康集團新聞辦王建新也表示,現在帥康只有少量的臺式灶產品仍在銷售,都符合新標準,他們不會考慮再推出這類產品,精力將全部放在嵌入式灶具上。

  更為嚴重的是,當不安裝熄火保護裝置的產品在三四級市場上日益肆虐、缺乏監管時,一些原本生產正規產品的企業也加入到這類產品的銷售行列中,比如前面所提到的在北京郊區市場銷售無熄火保護臺式灶的知名品牌,這使得原本就不規範的臺式灶市場更加混亂。

  “為了保護美菱的品牌形象,我們只好選擇放棄臺式灶市場。”朱振軍的話代表了一部分企業的觀點。而類似萬和這樣的生產企業,要想堅守臺式灶的戰線,就只能選擇在夾縫中求生存了。

  市場監管需加強

  熄火保護裝置最早應用於嵌入式灶具中,經過十多年的實際運用,現在已是一項十分成熟的技術,完全可以推廣到所有類型的灶具中。中國五金製品協會副秘書長柳潤峰在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們將這一條寫入新標準,已經充分考慮到其可操作性,考慮到了消費者的承受力。這一裝置成本並不高,也就是十幾元至幾十元,隨著符合新標準灶具產量的增加,市場競爭充分,企業能夠將它消化,消費者也能夠承受。”

  既然熄火保護不難實現,為何臺式灶產品在三四級市場上的競爭還如此混亂?有企業向《電器》記者反映:“無良企業違法生產,消費者對熄火保護瞭解較少,以及市場監管不到位,種種原因造成了這種局面。”據瞭解,新標準規定,2008年5月1日起企業不得再生產沒有熄火保護功能的灶具,而考慮到商業系統中已存在的此前生產的無熄火保護的臺式灶,新標準給出了9個月的過渡期。也就是說,從2009年2月1日起,市場上不得再銷售沒有熄火保護功能的灶具。然而有企業人士告訴《電器》記者,在過渡期內,有些企業通過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手段,繼續生產銷售無熄火保護的產品。“他們會把生產日期改到2008年5月1日前,以逃避檢查繼續銷售。”而對於9個月過渡期後不得銷售的規定,該人士則表示,他沒有聽說市場監管部門就這一問題進行過嚴格的檢查。

  柳潤峰在接受《電器》記者採訪時表示:“既然標準做出了明確規定,企業就應按照規定執行,而且標準也明確了過渡期,現在也已經過了過渡期,那麼市場上再出現的無熄火保護產品就是不合格產品,市場監管部門應予以查處。”

  《電器》記者瞭解到,國內臺式灶生產大省之一的廣東省的品質技術監督局曾在今年3月對廣東省內的家用燃氣具進行過檢查,但由於是抽樣檢查,沒有發現關於臺式灶熄火保護不合格的問題。河北省石家莊市的《燕趙晚報》去年曾報導,當地的品質技術監督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從明年(2009年)1月1日起,所有按舊標準生產的灶具一律不准再上市流通”。而當《電器》記者致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費熱線,詢問有關臺式灶熄火保護的問題時,熱線人員則回答說:“目前沒有接到上級的檔和通知。”對此,有關業內人士表示,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加大監管力度,強制不合格的企業進行整改,特別是對三四級市場中的灶具進行重點檢查,這樣才能維護行業秩序,杜絕安全性低的無熄火保護灶具流入百姓家中。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