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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維修,該保多久?

很多消費者可能都碰到過這樣的煩心事:家裡的電器、手機、電腦、數碼相機等產品過保後壞了,總得花不少錢維修,然而,有時就算修好了,使用不久又出問題,找維修商返修,對方卻稱已過了保修期限,只能再付費維修。

  可能有用戶會問,保外維修,商家怎麼說不保就不保了呢?難道國家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要瞭解這個問題,不妨看看李先生的經歷。

  前不久李先生的冰箱無故不製冷,向廠家指定維修網點報修後,對方檢測判斷是壓縮機故障需要更換。由於更換費用高達800元,李先生覺得不合算,只好放棄維修。而李太太則打聽到一家社會維修網點維修僅需400元,李先生於是便通知這家社會維修網點前來維修。

  三周後,修復的冰箱再次不製冷,李先生要求該社會維修網點前來保修,但對方表示,他們的維修只保兩個星期,超過了期限概不負責,如需維修則要付費。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不是明確要求商品維修後應該保證正常使用30日以上,這個維修網點怎麼只保兩個星期?帶著諸多不解,李先生撥通了315消費電子投訴網(www.315ts.net)的電話進行諮詢。

  要回答李先生這個問題,筆者認為首先得搞清楚保內和保外維修這兩個概念,李先生提到的國家規定產品維修後必須保證使用30天以上是在三包期內的,即保內維修。而他的情況則屬保外維修,即過保維修。

  對於過保維修該保多長時間的問題,目前既無國家規定又無行業標準,主要以企業自主制定為主。

  因為屬企業自主制定,於是便出現了企業“各自為政”現象。如,有些維修商只規定保修一個月,也有的維修商承諾保修三個月,而售後服務優異的企業,甚至承諾保修半年。當然,也有極端的例子,如,本案例中的維修點隻承諾保修一、兩個星期。

  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從國內眾多企業瞭解到的情況是,一般情況下,企業指定維修網點的保修時間會比社會網點承諾的要長,而名牌企業指定的維修網點又往往比非名牌企業維修網點要長,不少社會維修網點,尤其是馬路遊擊隊,往往只承諾保修一到兩周,有些甚至乾脆不保修。

  對用戶而言,該保修多長時間是大家最為關心的,對於此類問題,筆者認為很難給一個確切的結果,因為過保的商品維修後究竟能保證使用多長時間,這不僅與維修人員的水準、責任心、更換配件的品質等有關,還與產品的運行狀態、使用時間以及維修時是換新部件還是換合格件等分不開,因此很難一刀切地給一個確定的期限。

  國家雖說沒有明文規定,但筆者認為並不妨礙消費者對此進行要求,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了消費者知情權,維修前用戶有權知道維修商所能夠提供的保修期限,如果對維修商給出的保修期限不認可,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後再進行維修。

  據瞭解,湖北省此前出臺了《湖北省電子電器產品維修服務條例》,該《條例》規定:承接電子電器產品維修服務的期限由使用者與維修網點共同約定,並在維修單上予以注明,產品修復後90日內出現同一故障,維修網點應當免費返修。

  湖北省實施的此項規定無疑給用戶提供了極大的參考價值,建議用戶在修理機器前可參考並與維修網點協商,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特別提醒一下廣大使用者,不論何種情況,維修完畢後,在付費之前一定要在維修網點出具的發票或收據上標明確切的保修時間,以避免糾紛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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